《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苏辙
匪民之愚,礼教实坠。
章闻於朝,帝曰偷哉。
弗改弗营,何以示民。
作者简介(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苏辙 翻译、赏析和诗意
诗词:《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朝代:宋代
作者:苏辙
诗词中文译文:
毛侯始来,其则有意。
匪民之愚,礼教实坠。
章闻於朝,帝曰偷哉。
弗改弗营,何以示民。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苏辙在奉使契丹期间所作,题为《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诗中表达了苏辙对于时政和社会风气的忧虑和批评。
诗的开篇,以"毛侯"指代自己奉使契丹的身份,"其则有意"表示他有着深意和用心。接着,他指出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民众的愚昧,礼教的虚假和衰落。这种现象使得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受到了破坏。
下一节中,他提到自己的这些观察和批评被官方传闻到了朝廷,皇帝对此表示了不满和指责。然而,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变和重视,也没有采取措施来示范给民众看。
整首诗通过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批评,暗示了朝廷对于民生问题的忽视和无动于衷。苏辙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观察,表达了对社会的关切和对当政者的警示。这首诗反映了苏辙对于社会风气的不满和对于道德伦理的强烈呼吁,也展示了他作为一位文人官员的社会责任感。
总体而言,这首诗具有强烈的时代批判色彩,通过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揭示,反映了苏辙对于社会风气和道德荒漠的忧虑。它展示了苏辙对于社会问题的敏锐观察和对于政治伦理的追求,同时也彰显了他作为一位文人官员的责任感和担当。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苏辙 拼音读音参考
fèng shǐ qì dān èr shí bā shǒu qí èr shí bā yún zhōu shèng zǔ diàn shī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máo hóu shǐ lái, qí zé yǒu yì.
毛侯始来,其则有意。
fěi mín zhī yú, lǐ jiào shí zhuì.
匪民之愚,礼教实坠。
zhāng wén yú cháo, dì yuē tōu zāi.
章闻於朝,帝曰偷哉。
fú gǎi fú yíng, hé yǐ shì mín.
弗改弗营,何以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