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功的诗词(484首)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
无禄,献公即世。
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
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曰:“大王之国,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
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
以大王之贤,士民之众,车骑之用,兵法之教,可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
愿大王少留意,臣请奏其效。
秦围赵之邯郸。
魏安釐王使将军晋鄙救赵,畏秦,止于荡阴不进。
魏王使客将军辛垣衍间入邯郸,因平原君谓赵王曰:“秦所以急围赵者,前与齐闵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以齐故;今齐闵王已益弱,方今唯秦雄天下,此非必贪邯郸,其意欲求为帝。
赵诚发使尊秦昭王为帝,秦必喜,罢兵去。
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
”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
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 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臣闻忠无不报,信不见疑,臣常以为然,徒虚语耳。
昔荆轲慕燕丹之义,白虹贯日,太子畏之;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太白食昴,昭王疑之。
夫精变天地而信不谕两主,岂不哀哉!今臣尽忠竭诚,毕议愿知,左右不明,卒从吏讯,为世所疑。
是使荆轲、卫先生复起,而燕、秦不寤也。
汉昭帝逝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
路温舒呈上奏书,奏书说: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
其辞曰:“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
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
车驾至临溜自劳军,群臣大会。
帝谓弇曰:“昔韩信破历下以开基,今将军攻祝阿以发迹,此皆齐之西界,功足相方。
而韩信袭击已降,将军独拔勍敌,其功乃难于信也。
又田横烹郦生,及田横降,高帝诏卫尉,不听为仇。
三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
愈闻周公之为辅相,其急于见贤也,方一食三吐其哺,方一沐三握其发。
天下之贤才皆已举用,奸邪谗佞欺负之徒皆已除去,四海皆已无虞,九夷八蛮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宾贡,天灾时变、昆虫草木之妖皆已销息,天下之所谓礼、乐、刑、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风俗皆已敦厚,动植之物、风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休征嘉瑞、麟凤龟龙之属皆已备至,而周公以圣人之才,凭叔父之亲,其所辅理承化之功又尽章章如是。
其所求进见之士,岂复有贤于周公者哉?不惟不贤于周公而已,岂复有贤于时百执事者哉?岂复有所计议、能补于周公之化者哉?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惟恐耳目有所不闻见,思虑有所未及,以负成王托周公之意,不得于天下之心。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门,愿佣隙宇而处焉。
所职,寻、引、规、矩、绳、墨,家不居砻斫之器。
问其能,曰:“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范文正公,苏人也,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
方贵显时,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
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
择族之长而贤者主其计,而时共出纳焉。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
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威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
至和元年秋,蜀人传言有寇至,边军夜呼,野无居人,谣言流闻,京师震惊。
方命择帅,天子曰:“毋养乱,毋助变。
众言朋兴,朕志自定。
外乱不作,变且中起,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竞,惟朕一二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