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诏徒的诗词(188首)
时黄祖太子射,宾客大会。
有献鹦鹉者,举酒于衡前曰:“祢处士,今日无用娱宾,窃以此鸟自远而至,明彗聪善,羽族之可贵,愿先生为之赋,使四座咸共荣观,不亦可乎?”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
其辞曰:惟西域之灵鸟兮,挺自然之奇姿。
体金精之妙质兮,合火德之明辉。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
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
车驾至临溜自劳军,群臣大会。
帝谓弇曰:“昔韩信破历下以开基,今将军攻祝阿以发迹,此皆齐之西界,功足相方。
而韩信袭击已降,将军独拔勍敌,其功乃难于信也。
又田横烹郦生,及田横降,高帝诏卫尉,不听为仇。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东都主人喟然而叹曰:“痛乎风俗之移人也。
子实秦人,矜夸馆室,保界河山,信识昭、襄而知始皇矣,乌睹大汉之云为乎?夫大汉之开元也,奋布衣以登皇位,由数期而创万代,盖六籍所不能谈,前圣靡得言焉当此之时,功有横而当天,讨有逆而顺民。
故娄敬度势而献其说,萧公权宜而拓其制。
时岂泰而安之哉,计不得以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