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嗟呼的诗词(424首)
君讳平,字秉之,姓许氏。
余尝谱其世家,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者也。
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
宝元时,朝廷开方略之选,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
维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来者,不知其名氏,携一子一仆,将之任,过龙场,投宿土苗家。
予从篱落间望见之,阴雨昏黑,欲就问讯北来事,不果。
明早,遣人觇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来,云:“一老人死坡下,傍两人哭之哀。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时北兵已迫修门外,战、守、迁皆不及施。
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会使辙交驰,北邀当国者相见,众谓予一行为可以纾祸。
述夫帝车南指,遁七曜於中阶;华盖西临,藏五?於太甲。
虽复星辰荡越,三元之轨躅可寻;雷雨沸腾,六气之经纶有序。
然则抚铜浑而观变化,则万象之动不足多也;握瑶镜而临事业,则万机之凑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龟龙不能谢鳞介之尊;器有所归,江汉不能窃朝宗之柄。
述夫帝车南指,遁七曜於中阶;华盖西临,藏五?於太甲。
虽复星辰荡越,三元之轨躅可寻;雷雨沸腾,六气之经纶有序。
然则抚铜浑而观变化,则万象之动不足多也;握瑶镜而临事业,则万机之凑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龟龙不能谢鳞介之尊;器有所归,江汉不能窃朝宗之柄。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谪江陵至于今,凡枉赠答诗仅百篇。
每诗来,或辱序,或辱书,冠于卷首,皆所以陈古今歌诗之义,且自叙为文因缘,与年月之远近也。
仆既受足下诗,又谕足下此意,常欲承答来旨,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总为一书,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