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 卷八
作者:赵岐、孙奭
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疏]○正义曰:此卷即赵注分上卷为此卷也。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二章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三章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喻宣王,劝以仁也。四章言君子见几而作。五章言上为下效。六章言大人不为非礼非义。七章言父兄已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八章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九章言疾之已甚,乱也。十章言大人所求合义。十一章言视民如子,则民怀矣。十二章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谓之大事。十三章言学必根源,如性自得。十四章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於朴。十五章言五伯服人,三王服心。十六章言进贤受赏,蔽贤蒙戮。十七章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十八章言禽兽俱含天气,众人皆然,圣人超绝,识仁义之主於己也。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二十章言《诗》、《书》与《春秋》。二十一章言五世一体,上下通流。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二十三章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恶,当修饰之,惟义为常。二十五章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二十七章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蹈仁行礼,不患其患。二十八章言颜子之心,有同禹稷。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三十章言曾子子思,处义非谬者也。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三十二章言小人苟得,妻妾犹羞。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离娄》一篇有六十章矣。
孟子曰:“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东夷之人也。生,始。卒,终。记终始也。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也。负海也,在东方夷服之地,故曰东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毕郢,西夷之人也。岐周、毕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旧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书》曰:“大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盟津。”毕,文王墓,近於酆、镐之地。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土地相去千有余里,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得志行政於中国,盖谓王也。如合符节,节,玉节也,《周礼》有六节。揆,度也,言圣人之度量同也。
[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地虽不比,由通一轨,故可以为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东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诸冯之地,其后迁居於负夏之地,其卒死於鸣条之野,是东夷之人也。以其地在东方,故曰东夷之人。“文王生於岐周,卒於毕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终卒於毕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终、始之地,与文王所居终、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远,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后有千二百岁之久,其皆得志行政於中国,以致治,如合其符节,有同而无异。一为先圣於前,一为后圣在后,其所揆度,则一而无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
○注“生始”至“东夷之人也”。
○正义曰:案《史记》云:“舜,冀州之人也,耕於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於寿丘,就时於负夏,年二十,以孝闻。三十,尧娶以二女,遂举用之。五十摄行天子事。五十八,尧崩。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苍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山,是为零陵。”今云舜生於诸冯,则诸冯在冀州之分。郑玄云:“负夏,卫地。”案《地理志》云:“卫地,营室东壁之分野,今之东郡是也。”其本颛顼之墟,推之则卫地与冀州之地相近,是负夏之为地名也。一云负夏鸣条者,《书》云:“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孔传云:“地在安邑之西。”郑玄云:“地在南夷。”云“东夷之人”者,案《史记》云:“帝舜为有虞。”皇甫谧云“舜嫔于虞,今河东大阳”是也。
○注“岐周毕郢”至“酆镐也”。
○正义曰:案《本纪》云:“古公亶父,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徐广曰:“岐山在扶风义阳西北,其南有周原。”裴骃案:皇甫谧曰:“邑於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历生昌,有圣瑞,后立为西伯,移徙都酆。”徐广曰:“酆在京兆鄢县东,有灵台;鄗在上林昆明,北有鄗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徐广云:“文王九十七崩,谥为文王。”《谥法》曰:“慈惠爱民曰文。”“忠蒙接礼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于毕。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则知毕在郢之地,故曰毕郢。
○注“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周礼》有六节”。
○正义曰:案《史记·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岁矣,其文烦更不录。《周礼》六节,案《周礼》云:“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郑注云:“以金为节,铸象也。必自以其国所多者,所以相别为信明也。今汉有铜虎符。”杜子春云:“荡当为帑,谓以函器盛此节。或曰英荡,或曰函关。门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注云符节,如今宫中诸官诏符也。玺节者,今之印章也。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礼》有六节之别尔。
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於溱洧。子产,郑卿。为政,听讼也。溱洧,水名。见人有冬涉者,仁心不忍,以其乘车度之也。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以为子产有惠民之心,而不知为政,当以时修桥梁,民何由病苦涉水乎?周十月,夏九月,可以成涉度之功。周十一月,夏十月,可以成舆梁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君子为国家平治政事刑法,使无违失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为也。安得人人济渡於水乎?每人而悦之欲自加恩,以成其意,则日力不足以足之也。
[疏]“子产听郑国之政”至“亦不足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人君由天,天不家抚,是以子产渡人,孟子不取也。“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於溱洧”者,子产,郑大夫公孙侨也。溱洧,郑国水名也。言子产为政听讼於郑国,於冬寒之月,见人涉溱洧之水,乃不忍,遂以所乘之车舆济渡人於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至“日亦不足矣”,孟子言子产虽有恩惠及人,而以陆地乘舆而济人於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济人矣。所谓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是其政也。言岁中以十一月雨毕干晴之时,乃以政命成其徒杠。徒杠者,《说文》云:“石矼,石桥也,俗作杠,从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十月成津梁,则梁为在津之桥梁也。今云舆梁者,盖桥上横架之板,若车舆者,故谓之舆梁。如此,民皆得济,所以未有忧病其涉者也。君子之为,但平其政事,使无违失,行法於人,而使尊之。其若此则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济渡之乎?如人人济之,则人望我者无穷,而我应者有不足焉。故为国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悦,虽日力之穷,亦不足以济之矣。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於十一月,舆梁成於十月,则病涉之民无不济矣。子产不知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舆济人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於当时,以激劝而讥讽之也。
○注“子产,郑卿。为政,听讼。溱洧,水名”。
○正义曰:案《左传》云:“子产,穆公之孙,公子发之子也。”又鲁襄三十年执郑国之政,故云郑卿,为政听讼也。云“溱洧,水名”者,盖郑国之水名。案《地理志》云:“溱洧,水在河南。”又《说文》云:“水在郑国南,入于洧。”则知溱洧,水名,在郑国也。○又於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十月即夏九月,已说上篇,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芥,草芥也。臣缘君恩,以为差等,其心所执若是也。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礼旧臣为旧君服丧服,问君恩何如则可以为服。曰:“谏行言听,膏泽下於民;有故而去,则使人导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为臣之时,谋行言从,惠泽加民。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是也,古之贤君遭此,则使人导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国言其贤良。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业也;里,居也。此三者有礼,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抟执其族亲也。极者,恶而困之也。遇臣若寇雠,何服之有乎?
[疏]“孟子告齐”至“之有”。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表里相应,犹若影响。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谕宣王,劝以仁也。“孟子告齐宣王曰”至“如寇雠”者,孟子告谕齐宣王,谓君之视其臣如己之手足,则臣亦视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视其臣如畜之犬马,则臣亦视其君但以国人遇之也。君之视其臣如土芥之贱而弃之,则臣视其君亦如寇雠恶而绝之也。凡此君臣施报相待以为用矣。盖无为於其内者,腹心也;有为於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须,犹一体也。此言相待施报均於厚也。若以君视臣如犬马之畜,而臣视君如国人而弗亲,此言不相待施报,均於薄也。以君视臣如土芥之贱,而臣视君如寇雠而恶之,此言不相待施报,均於贱也。然则君臣施报,亦随之而已。“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孟子:於礼为旧君有丧服,何如斯可为之服言。旧君,所去之国君也。“曰谏行言听”至“则为之服矣”,孟子答之,谓臣之於君,君有过谬而谏之则行,事有可为而言之则听,而膏润之恩泽施之又下浃於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则国君使人导之,以达其情,至出国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称誉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归,然后国君乃收其田业里居。此三者是谓三有礼焉。如此三有礼,则可为之丧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为臣於国君,君有过谬,及其谏也则拒之而弗得行,言则违之而弗听,而膏泽又不得以下浃,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导之,且搏执其亲族而戮之,又困极而恶之於其所往之邦,即自离去之日,遂便收其田业里居,此是谓遇其臣如寇雠之恶。既以寇雠遇其臣,则臣尚何有丧服为哉?
○注“旧臣为旧君服丧服”。
○正义曰:如《仪礼》言“以道去君,而未绝者,服齐衰三月”,《礼记》云“臣之去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为之服”,是为旧臣服丧服之谓也。
○注“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
○正义曰:案《左传》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鱼石为左师,自止华元於河上,后及奔晋,得五月日,乃反。”《书》曰“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是也。云“随会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随会从之,至十三年,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晋侯乃使魏寿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士会既济,魏人噪而还。杜注云“喜得士会也”是矣。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恶伤其类,视其下等,惧次及也。语曰:“鸢鹊蒙害,仁鸟曾逝。”此之谓也。
[疏]“孟子”至“可以徙”。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见几而作,故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也,是上为下则也。孟子谓国君无罪而杀戮其士,则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无他,盖大夫虽於士为尊,不可命以为士,然亦未离乎士之类也,是其恶伤其类耳。国君无罪而诛戮其民,则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无他,盖士於民虽以为尊,不可命以为民,然亦未离乎民之类也,是亦恶伤其类耳。於士言杀,於民言戮者,总而言之皆然也,别而言之,则戮又轻於杀矣。案《周礼》“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知戮不过挞而辱之耳,而杀乃至於亡命故也。《史记》: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乃叹曰:“刳胎杀天,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鱼,则蛟龙不会;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君子讳伤其类也。今注云“语曰鸢鹊蒙害,仁鸟增逝”,是亦《史记》之文,赵注引之。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者,一国所瞻仰以为法,政必从之,是上为下则也。
[疏]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以仁义率众,孰不顺焉,上为下效也。孟子谓国君在上,能以仁义先率於一国,则一国之人莫不从而化之,亦以仁义为也。
○注云:“上为下效者。”
○正义曰:如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又荀卿所谓表正则影正,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是其旨也。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若礼而非礼,陈质娶妇而长拜之也。若义而非义,藉交报雠是也。此皆大人之所不为也。
[疏]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正义曰:此章指言礼义,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为中,是以大人疑礼。孟子谓有所为礼,有所为非礼,有所为义,有所为非义。如非礼非义,惟大夫能弗为之也。
○注“陈质娶妇,藉交报雠”者。
○正义曰:此盖史传之文而云然。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中者,履中和之气所生,谓之贤。才者,是谓人之有俊才者。有此贤者,当以养育教诲不能,进之以善,故乐父兄之贤以养己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如使贤者弃愚,不养其所以当养,则贤亦近愚矣。如此,贤不肖相觉,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训导也。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养灭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养灭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乐得其贤父兄而教养也。如君子有贤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养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养人之不才,是弃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则贤不肖,恶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贤矣。盖中者,性之德也。才,性之能也。贤父兄者,所以对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谓曾子居武城而谓之为师也、父兄也,是其意也。
○注“中者履中和之气”至“养己也”。
○正义曰:“中和之气”者,盖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禀阴阳之秀气,莫非所谓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贤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过千人曰俊,则知才能有过於千人之才能,是为俊才也。一云:俊,敏也,疾也。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人不为苟得,乃能有让千乘之志也。
[疏]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正义曰:此章指言贵贱廉耻,乃有不为,不为非义,义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为非义之事,然后可以有为其义矣。又所谓人皆有所不为,达之於其所为义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则仁也,礼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人之有恶,恶人言之。言之,当如后有患难及己乎。
[疏]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
○正义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谓人有好谈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难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如?《庄子》云:“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论语》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与此同意。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仲尼弹邪以正,正斯可矣,故不欲为已甚泰过也。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
[疏]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
○正义曰:此章指言《论》曰:“疾之已甚,乱也。”故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孟子言孔子凡所为,不为已甚泰过者也,如《论语》云“疾之已甚,乱也”,同意。○注云“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盖谓如段干木逾垣而避文侯,泄柳闭门而拒缪公,是为已甚者。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果,能也。大人仗义,义有不得必信其言,子为父隐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亲在不得以其身许友也;义或重於信:故曰惟义所在也。
[疏]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正义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义也。孟子言大人者,其於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义之所在,可以信则信,可以行则行耳。如言必信、行必果,则所谓硁硁然小人哉矣,岂大人肯如是邪?盖孔子与蒲人盟,不适卫而终适卫,是言不必信也。佛肸召,子欲往而终不往,是行不必果也。
○注“子为父隐”,“以其身许友也”。
○正义曰:此案《论语》、《礼记》云也。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谓君。国君视民,当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谓也。一说曰:赤子,婴儿也,少小之子,专一未变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时心,则为贞正大人也。
[疏]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之所爱,莫过赤子,视民则然,民怀之张。大人之行,不过是也。孟子言世之所谓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婴儿之时心也,故谓之大人,如《老子》所谓“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之意同。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孝子事亲致养,未足以为大事,送终如礼,则为能奉大事也。
[疏]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正义曰:此章指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行之高者,事不违礼,可谓难矣,故谓之大事。孟子言人奉养父母於其生日,虽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当其大事也。惟父母终,能躃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当之也。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造,致也。言君子学问之法,欲深致极竟之以知道意,欲使己得其原本,如性自有之然也。故曰欲其自得之而已。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居之安,若己所自有也。资,取也。取之深,则得其根也。左右取之,在所逢遇皆知其愿本也。故使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疏]“孟子”至“得之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学必根源,如性自得,物来能名,事来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习,道所以臻也。“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学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奥之妙者,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己之所自有,则居之安。居之安者,是使权利不能移,群众不能倾,天下不能荡是也。居之安则资质以深,则自本自根,取之不殚,酌之不竭是也。资之既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左右逢其愿者,则理与万物得,性与万物明,取之左则左,取之右则右,无非自本自根也,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如此,故君子所以学道,欲其自得之也。如庄生所谓黄帝遗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离朱索之不得,使契诟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盖玄珠譬则道也;智有待於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离朱有待於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诟有待於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罔则无所待矣,唯无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谓自得也。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博,广。详,悉也。广学悉其微言而说之者,将以约说其要,意不尽知,则不能要言之也。是谓广寻道意,还反於朴,说之美者也。
[疏]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於朴,说之美者也。孟子言人之学道,当先广博而学之,又当详悉其微言而辩说之,其相将又当以还反说其至要者也。以得其至要之义而说之者,如非广博寻学,详悉辩说之,则是非可否,未能决断,故未有能反其要也。是必将先有以博学详说,然后斯可以反说其约而已。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以善服人之道治世,谓以威力服人者也,故人不心服。以善养人,养之以仁恩,然后心服矣,若文王治於岐邑是也。天下不心服,何由而王也。
[疏]“孟子曰”至“未之有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五霸服人,三王服心,其服一也,功则不同也。上论尧舜,其是违乎!“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至“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未有能屈服其人也。以善教而养人者,然后故能屈服其天下。然以善教养天下,天下不以心服而归往为之王,未之有也。以其能如此,则必为之王者,使天下心服而归往之矣。盖所谓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之意也。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若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养人者也,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凡言皆有实,孝子之实,养亲是也。善之实,仁义是也。祥,善。当,直也。不善之实何等也,蔽贤之人直於不善之实也。
[疏]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故谓之不祥也。“孟子曰”至“蔽贤者当之”者,孟子谓人之言,无其实本者,乃虚妄之言也。以虚妄之言言之,则或掩人之善,或饰人之恶,为人所恶者也,故其为不祥莫大焉,不祥则祸是矣。不祥之实者,乃蔽贤直之也。所谓蔽贤,则掩人之善是矣。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举,虞丘知叔敖之贤而不进,凡此之类,是谓蔽贤者也。
徐子曰:“仲尼亟称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徐子,徐辟也。问仲尼何取於水而称之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言水不舍昼夜而进。盈,满。科,坎。放,至也。至於四海者,有原本也。以况於事,有本者,皆如是是之取也。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苟,诚也。诚令无本,若周七八月,夏五六月,天之大雨,潦水卒集,大沟小浍皆满,然其涸也可立待之者,以其无本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人无本,行暴得善声,令闻过其情,若潦水不能久也,故君子耻之。
[疏]“徐子”至“君子耻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虚声过实,君子耻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徐子曰:仲尼亟称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者,徐子即徐辟者也,徐辟问孟子,以谓孔子数数称道於水,乃复自而叹之,曰“水哉水哉”云,水之为水哉水哉,何仲尼独数数称於水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昼夜”至“是之取尔”,孟子答之曰:孔子所以数数称於水者,以其有本源之泉水,混混滚势而流,不舍昼夜,是流之不竭,至,有坎科则必待盈满而后流进,以至乎四海之中。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是孔子所以亟称而必取之尔。“苟为无本”至“君子耻之”者,孟子又言苟为无本之水,是若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间,天之大雨骤降,其雨之水卒然聚集于大沟小浍,皆盈盈然而满溢,则其干涸但可立而守之也。以无本源,故如是之速干耳。孟子复於此,言如声誉名闻,有或过於情实,而君子所以羞耻之,亦无本之水矣。然则孟子答徐辟以此者,非特言“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而已矣,盖有为而言之也,以其原泉混混,则譬君子之德性;不舍昼夜,则譬君子之学问;盈科而后进,则譬君子之成章;放乎四海,则譬君子於是造乎道也。
○注云“徐子徐辟”。
○正义曰:经於《滕文公》篇云:“墨者夷之,因徐辟而见孟子。”又曰:“徐子以告夷子。”是知徐子即徐辟也。
○注“大沟小浍”。
○正义曰:案《周礼·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郑注云:“十夫,二邻之田。百夫,一酂之田。千夫,二鄙之田。遂、沟、畎、浍,皆所以通水於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是广深各四尺也;洫又倍之,是洫广深各八尺也;浍广二寻,深二寻。”然则注云大沟、小浍,又非以常制言之尔。《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仲尼常称於水者也。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几希,无几也。知义与不知义之间耳。众民去义,君子存义也。舜明於庶物,察於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伦,序。察,识也。舜明庶物之情,识人事之序。仁义生於内,由其中而行,非强力行仁义也。故道性善,言必称於尧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尔。
[疏]“孟子曰”至“行仁义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禽兽,俱含天气,就利避害,其间不希。众人皆然,君子则否。圣人超绝,识仁义之生於己也。“孟子曰: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几希”至“非行仁义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别异於禽兽畜者无几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气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异於禽兽之心,所以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异於禽兽之心,所以为君子也。所谓异於禽兽之心者,即仁义是也。禽兽俱不知仁义,所以为禽兽。今夫舜之为帝,在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虽与禽兽杂居其间,然能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莫不从之,若决江河也,而无滞之耳。如此,是舜能明於庶物之无知,而存乎异於禽兽之心,详察人伦之类,而由仁义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义而行之,非所谓行仁义而得之人也,是由仁义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异於禽兽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但当存其异於禽兽之心耳,如杨雄“由於礼义,入自仁门,由於情欲,入自禽门”,斯其旨欤。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旨酒,美酒也。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书》曰:“禹拜昌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执中正之道,惟贤速立之,不问其从何方来。举伊尹以为相也。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视民如伤者,雍容不动扰也。望道而未至,殷录未尽,尚有贤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致诛於纣也。武王不泄迩,不忘远。泄,狎。迩,近也。不泄狎近贤,不遗忘远善。近,谓朝臣。远,谓诸侯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三王,三代之王也。四事,禹、汤、文、武所行之事也。不合,己行有不合也。仰而思之,参诸天也。坐以待旦,言欲急施之也。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
○正义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太平之隆,礼乐之备,盖由此也。“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恶疾其美酒,而乐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恶之。盖仪狄造酒,禹王饮而甘之,遂疏仪狄是也。善言谈而难人,常情之所厌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盖闻皋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汤执中,立贤无方”,孟子言汤王执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贤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跂而及,而不为狷者矣。未尝立骄伉崖异绝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所谓中道而立,能者从之,是其旨欤。《尚书》云“汤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是其事矣。立其贤,则不以一方任之,但随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长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书》云“佑贤辅德,显忠遂良”,是其事矣。总以汤言之,则所谓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用人,故无遗贤,是其旨欤。“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视下民常若有所伤,而不敢以横役而扰动之也。《尚书》曰“文王不敢侮鳏寡”,又曰“怀保小民”,是其事矣。盖以望商之有贤,道未得至,故不敢诛於纣也,故曰未之见也。“武王不泄迩,不忘远”者,孟子言武王於在迩之臣,则常钦之而不泄狎;在远之臣,则常爱之而不遗忘:是所谓不泄迩,不忘远也。非特臣也,虽远迩之民,亦如是。《尚书》云“武王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远人安”,又曰“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辅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为功业矣。三王即禹、汤、文武之三代王也。然以孟子则曰三王者,盖文、武明父子也。言其父,则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云三王四事者,即恶旨酒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与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不泄迩不忘远,是四事也。然以孟子於事则云四,盖父子所为有不同,所以别言之也。言周公施为,其有不合於此三王四事,则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继日,而未尝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於此三王之四事,则鸡鸣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是其急於有行,如恐失之谓也。
○注“三王三代之王也”。
○正义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汤,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为三代之王也。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王者谓圣王也。太平道衰,王迹止熄,颂声不作,故《诗》亡。《春秋》拨乱,作於衰世也。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此三大国史记之异名。“乘”者,兴於田赋乘马之事,因以为名;“梼杌”者,嚚凶之类,兴於记恶之戒,因以为名;“春秋”,以二始举四时,记万事之名。其事,则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举之。其文,史记之文也。孔子自谓窃取之,以为素王也。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窃,亦圣人之谦辞尔。
[疏]“孟子曰”至“窃取之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诗》可以言,咏颂太平,时无所咏,《春秋》乃兴,假史记之文,孔子正之,以匡邪也。“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至“丘窃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风化之迹熄灭而《诗》亡,歌咏於是乎衰亡,歌咏既以衰亡,然后《春秋》褒贬之书於是乎作。《春秋》其名有三,自晋国所记言之,则谓之《乘》,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自楚国所记而言之,则谓之《梼杌》,以其所载以记嚚凶之恶,故以因名为《梼杌》也;鲁以编年,举四时,记为事之名,故以因名为《春秋》也。凡此虽曰异其名,然究其实则一也。盖王者迹熄,则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言其霸,则齐桓、晋文为五霸之盛者。故其所载之文,则鲁史之文。而孔子自言之曰:其《春秋》之义,则丘私窃取之矣。盖《春秋》以义断之,则赏罚之意於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窃取之者,不敢显述也,故以赏罚之意寓之褒贬,而褒贬之意则寓於一言耳。
○注云“乘为乘马之事,梼杌为嚚凶之类”。
○正义曰:乘马之事已详,故不再述。云“梼杌嚚凶”者,案文公十八年《左传》所谓浑敦、穷奇、梼杌、饕餮四凶,其言“梼杌”,乃曰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告之则顽,舍之则嚚,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杜预云:“梼杌,嚚凶无畴匹之貌也。”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泽者,滋润之泽。大德大凶,流及后世,自高祖至玄孙,善恶之气乃断,故曰五世而斩。予,我也。我未得为孔子门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於贤人耳,盖恨其不得学於大圣人也。
[疏]“孟子”至“诸人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五世一体,上下通流,君子小人,斩各有时,企以高山,跌以陷污,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孟子曰:居子之泽”至“予私淑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虽有贤、不肖之异,然自礼服而推之,则余泽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断耳,以其亲属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泽,流於无穷,虽万世亦莫不尊亲者矣。孟子所言我未得为孔子徒党者矣,我但私有所善於己,未有善诸人人也。盖孟子学孔子者也,然必於此乃言予未得为孔子徒者,盖亦公孙丑问“夫子既圣矣乎”、则曰“夫圣孔子不居”之意也。孟子之志,又可知矣。斩,断也。淑,善也。
○注云“自高祖至於玄孙”。
○正义曰:自高祖至玄孙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是也。今注乃以此证五世而斩者,据己身而推之,则上自高祖,至玄孙,是为无服者也。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三者,皆谓事可出入,不至违义,但伤此名,亦不陷於恶也。
[疏] ○正义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丧此三名,则士病诸,故设斯科以进能者也。“孟子曰”至“死伤勇”者,盖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则取之,故无伤害於为廉;可以无取而乃取之,是为伤害於廉也。又言凡所与之道,可以与之则与之,而不为伤其惠;可以无与而乃与之,是为伤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则死,不为伤害其勇;可以无死而乃死之,是为伤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镒,是可以取则取之也;求也为聚敛而附益之,是可以无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与愿思之粟,是可以与则与之者也;冉子与子华之粟五秉,是可以无与而乃与之者也。比干谏而死,是可以死则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终遽以死许,是可以无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於是杀羿。羿,有穷后羿。逢蒙,羿之家众也。《春秋传》曰:“羿将归自田,家众杀之。”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罪羿不择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疾作疟疾。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仆,御也。孺子曰:吾必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辟。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废君事,故叩轮去镞,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礼射四发而去。乘,四也。《诗》云:“四矢反兮。”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祸乎。
[疏]“逢蒙学射”至“乘矢而后反”。
○正义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养凶获患,是故子濯济难,夷羿以残,可以鉴也。“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强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杀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复言逢蒙所以杀其后羿,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孟子引公明仪於往日尝曰逢蒙杀羿,宜若羿无罪而见杀焉,又鄙之公明仪之言,曰:薄乎此言尔,安得谓之无罪焉?昔郑国之君使子濯孺子为大夫,以侵伐其卫国。卫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而敌之,我必死矣。遂问其御仆曰:卫之追赶我者是谁也。其御仆乃告之曰:卫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仆乃问:庾公之斯是卫国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谓也?子濯乃与之御仆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后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见子濯不执弓矢,乃问曰:夫子何为不执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称己为小人,言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归害其夫子矣。虽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废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车轮之上,乃去其镞利而发射子濯,至发其四矢,然后乃反归而不追之。盖去镞利,所以无害於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盖四马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
○注“羿有穷”至“杀之”。
○正义曰:羿有穷后羿者,说在《梁王》首篇详矣。云“逢蒙,羿之家众”至“杀之”者,案襄公四年《左传》云:“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杀之国门。”
○注“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
○正义曰:襄公十四年《左传》云:“尹公他学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学射於公孙丁。二子追卫献公,公孙丁御公。子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钩而还。尹公他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杜预曰:“子鱼,庾公差。”然则孟子之言,与此不同,是二说必有取一焉。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蒙不洁,以不洁汗巾帽而蒙其头面。面虽好,以蒙不洁,人过之者皆自掩鼻,惧闻其臭也。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恶人,丑类者也。面虽丑而斋戒沐浴,自治洁净,可以待上帝之祀。言人当自治以仁义乃为善也。
[疏]“孟子”至“上帝”。
○正义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恶,西子蒙臭,丑人洁服,供事上帝,明当修饰,惟义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虽好,然加之不洁巾帽而蒙其头,则人见之亦必遮掩鼻而过之,更不顾也;如恶人虽曰至丑,然能斋戒沐浴,自洁净其身,则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盖人能修洁其己,虽神犹享,而况於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
○注“西子西施”。
○正义曰:案《史记》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践以献之,吴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愿见者,先输金钱一文。是西施也。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今天下之言性,则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为本耳。若杞柳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恶人欲用智而妄穿凿,不顺物之性,而改道以养之。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禹之用智,决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引之就下,行其空虚无事之处。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如用智者,不妄改作,但循理,若禹之行水於无事,则为大智也。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天虽高,星辰虽远,诚能推求其故常,千岁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星辰,日月之会。致,至也。知其日至在何日也。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与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谓也,则事而已矣。盖故者事也,如所谓故旧无大故之故同意。以其人生之初,万理已具於性矣,但由性而行,本乎自然,固不待於有为则可也,是则为性矣。今天下之人,皆以待於有为为性,是行其性也,非本乎自然而为性者耳,是则为事矣。事者必以利为本,是人所行事必择其利然后行之矣,是谓“故者以利为本”矣。我之所以有恶於智者,非谓其智也,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为智,但穿凿逆其自然之性而为智者矣,故曰“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孟子言此,又恐后人因是遂以为故与智为不美,所以复为明言之,故言如为智者,若禹之治水,则我无恶於为智矣。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是行其所无事者也,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若今之人为智,但因性之自然而为智,是亦行其无事耳,而其为智亦大智者矣。此孟子於此以为智之美,又非所谓恶之者也。且天之最高者也,星辰最远者也,然而诚能但推求其故常,虽千岁之后,其日至之日,亦可坐而计之也。孟子於此以故为美,所以又执是而言之耳,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谓则故而已矣为事之故,遂引天与星辰而言故常之故,於此为美也。谓人之言性者,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为性,不以妄自穿凿改作,则身之修,亦若天与星辰之故常,而千岁日至之日,但可坐而致也:此所以明其前所谓故为事故之故,终於此云故乃故常之故,盖故义亦训常,所谓必循其故之故同。
○注“以杞柳为杯棬”。
○正义曰:经之《告子》篇文也。
○注“星辰,日月之会”。
○案孔安国《尚书传》云:“星辰,日月所会也。”《书》云“辰弗集于房”是也。
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大夫也。右师,齐之贵臣王驩,字子敖者。公行之丧,齐卿大夫以君命会,各有位次,故下云朝廷也。与言者,皆谄於贵人也。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右师谓孟子简其无德,故不与言,是以不悦也。孟子闻之曰:“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也。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孟子闻子敖之言,曰:我欲行礼,故不历位而言,反以我为简异也。云以礼者,心恶子敖,而外顺其辞也。
[疏]“公行子”至“不亦异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阿意事贵,胁肩所尊,俗之情也。是以万物皆流,而金石独止。“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人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国之大夫,丧其子,故有子之丧。王驩字子敖者,公行子家而吊慰,入公行之门,其间有进揖而与右师王驩言者,又有就右师王驩之位所而与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至“不亦异乎”者,言孟子独不与右师言。右师见孟子不与之言,乃不说而有愤愤之色,曰:诸君子之众贤皆与我言,独孟子不与我言,是孟子简略不礼於我也。孟子闻王驩此言,乃告之曰:不与右师言者,乃是礼然也,於礼,则朝廷之间不历位所而相与言,又不逾越阶而相揖,我欲行其礼,故如是不与之言也。子敖今以我为简略而为不礼,是其言不亦乖异於礼乎。
○注“右师,齐之贵臣”。
○正义曰:古者天子之卿,尊者谓之大师,卑者谓之少师。诸侯之卿,尊者谓之左师,卑者谓之右师故也。
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与礼也。爱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报之於已也。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横逆者,以暴虐之道来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谓己仁、礼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为以此事来加於我也。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君子自谓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於禽兽又何难焉?’妄人,妄作之人。无知者与禽兽何择异也?无异於禽兽,又何足难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於天下,可传於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君子之忧,忧不如尧舜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忧之当如何乎?如舜而后可,故终身忧也。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不患矣。”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礼,如有一朝横来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归天,不以为患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比之禽兽,不足难矣,蹈仁行礼,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忧也。“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别於众人者,以其存心与众人别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礼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爱人者也;有礼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爱人者,人亦常爱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盖人所以亦常爱敬之者,抑以施报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难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横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则为君子者,必自反责於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无礼也,此所以待我横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为以此横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无礼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责其己,以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横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横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为妄人矣,则与禽兽奚择有异哉?既为禽兽,於我又何足责难焉?此君子之人又自归己,而不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虑,而无一朝之患难。乃若君子有所忧虑,是亦不为无焉,然而有忧者,但忧虑而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为法於天下,可传之於后世,以为人所取则,而我犹尚未免为乡俗之人,此则君子可忧也。既以忧之,是如之何忧?言忧但慕如舜为法、可传於后世而止矣。然则君子其於有所患则无矣,非仁之事,既以无为,非礼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亦不为之患矣。无他,以其非己之有愆过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为我之患也。前所谓横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兽又何足难焉,正此之谓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礼存心,其有横逆加己,又当反己,故无患及耳。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颜子当乱世,居於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孔子贤之。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当平世,三过其门者,身为公卿,忧民者也;当乱世,安陋巷者,不用於世,穷而乐道者也:孟子以为忧民之道同,用与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贤之。禹、稷急民之难若是,颜子与之易地,其心皆然。不在其位,故劳佚异。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斗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缨冠者,以冠缨贯头也。乡邻,同乡也。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走赴乡邻,非其事,颜子所以闭户而高枕也。
[疏]“禹、稷当平世”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贤之士,得圣一概,颜子之心,有同禹、稷,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失期节则惑矣。“禹、稷当平世”至“易地则皆然”者,孟子言大禹与后稷皆当平治之世,急於为民,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为贤,故尊贤之;颜渊当危乱之世,不得其用,居处於隘陋之巷,但以一箪盛其食、一瓢盛其饮而饮、食之,时人皆不堪忍此之忧,颜渊独乐於道而不改此忧,孔子亦以为贤。孟子乃至於此,乃自曰:禹、稷、颜回三人,其道则同耳。以其大禹於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后稷於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饥饿之者,亦如已被其饥饿也,是以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而为民如是之急也。禹、稷与颜子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谓颜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为民之急;禹、稷在颜子之世,亦能不改其乐:是则为同道者也。若其有异,但时之一平一乱矣。“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谓禹、稷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斗争之者,救劝之者虽被发而缨冠於头而救劝之可也,无它,以其人情於同居,是为亲者也,如有争斗而不救劝之,是疏其亲也;禹、稷当平世,既达而在上,亦急於为民也,如不急於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斗为喻。颜子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若今有同乡之人有争斗者,如被散其发而缨冠於头而救劝之,则为惑者矣,虽闭户而勿救之可也,无它,以其乡邻於己为疏,非亲也,如往救之,是亲其疏矣;颜子当危乱之世,既穷而不得用,亦宜处陋巷而不改其乐耳,如改其乐,是媚於世而非贤者也。孟子故以乡邻之人不救为喻。由此推之,则孟子为禹、稷、颜回同道,是其不诬於后世也。孔子曰“贤哉!回也”。是孔子贤颜回之谓也;又曰“禹,吾无间然矣”。是孔子贤禹之谓也;南宫适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观之,孔子美南宫适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贤於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贤稷之谓也。然而“三过其门”则主乎禹,今孟子则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则无以奏艰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则无以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为用耳。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盖躬稼而有天下,虽出乎南宫适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匡章齐人也,一国皆称不孝,问孟子何为与之游,又礼之以颜色喜悦之貌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惰懈不作,极耳目之欲以陷罪,戮及父母。凡此五者,人所谓不孝之行。章子岂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遇,得也。章子子父亲教,相责以善,不能相得,父逐之也。朋友切磋,乃当责善耳。父子相责以善,贼恩之大者也。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夫章子岂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属哉?但以身得罪於父,不得近父,故出去其妻,屏远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章子张设其心,执持此屏妻子之意,以为得罪於父,而不若是以自责罚,是则罪益大矣。是章子之行已矣,何为不可与言。
[疏]“公都子曰”至“则章子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养,下以责己,众曰不孝,其实则否,是以孟子以为礼貌之也。“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至“敢问何也”者,公都子谓孟子曰:匡章子,遍国人皆称为不孝者焉,夫子乃与之游,又从而敬悦之,敢问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至“於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谓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业,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好货财,私爱妻子,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纵其耳目之所欲,陷於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争斗,好顽很,以惊危父母,是五不孝也。章子岂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责善不相遇也。不遇者,是不相得也。其所以相责於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如父子相责善,是贼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至“是则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与父子不相遇而离之,岂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为亲属哉?为其得罪於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章子如或开设於心为不若是,离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於不义之罪者矣,是则罪之莫大者矣。是则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绝而不与之邪?以此论之,则章子之过,过於厚者矣,宜孟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也。盖谓不顾父母之养者,是有逆於父母,而不顺父母之意耳。《孝经》云:“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礼云:“与其得罪於州闾乡党,宁熟谏。”然则父有不义,虽熟谏以争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责善施於父子之间哉。故章子所以离之,遂用出妻屏子,为其父有不义而不可言耳。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盍,何不也。曾子居武城,有越寇将来,人曰寇方至,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寓,寄也。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无寄人於我室,恐其伤我薪草树木也。寇退,则曰:治墙屋之坏者,我将来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职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殆於不可。”左右相与非议曾子者,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武城人为曾子忠谋,劝使避寇,君臣忠敬如此,而先生寇至则先去,使百姓瞻望而效之,寇退安宁则复来还,殆不可如是。怪曾子何以行之也。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沈犹行,曾子弟子也。行谓左右之人曰:先生之行,非汝所能知也。先生,曾子也。往者先生尝从门徒七十人,舍吾沈犹氏,时有作乱者曰负刍,来攻沈犹氏,先生率弟子去之,不与其难。言宾师不与臣同耳。子思居於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伋去,君谁与守?”伋,子思名也。子思欲助卫君赴难。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孟子以为二人同道。曾子为武城人作师,则其父兄,故去留无毁。子思,微少也,又为臣,委质为臣当死难,故不去也。子思与曾子,易地皆然。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则皆然”。
○正义曰:此章指言臣当营君,师在余裕,二人处义,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纪之,谓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诸”者,孟子言曾子尝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无寓人於我此室,而毁伤我薪木。寇贼既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贼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贼至则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静,则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犹行曰”至“未有与焉”者,言沈犹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犹有寇贼,自负其刍草来攻我室,随从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与及此难也,故得免其祸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於卫,有齐寇”至“君谁与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卫邑,有齐国之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称名,答或人曰:如使伋见其寇贼至则去之,卫君则谁与为守护。伋,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则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则同也。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则师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则去留人不可毁,无它,其以无所拘也;子思居於卫,则臣之道也,其势则微小也,当赴君之难,不可去也,无它,以其有所拘也。虽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也。谓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为之师,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无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难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记·弟子传》:“曾子名参,字子舆,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国。”
○注“伋,子思名也”。
○正义曰:案《世家》云:“子思名伋,字子思,伯鱼之子,孔子之孙也。六十二,尝困於宋。子思作《中庸》,没於卫。”
储子曰:“王使人瞷夫子,果有以异於人乎?”储子,齐人也。瞷,视也。果,能也。谓孟子曰:王言贤者身貌必当有异,故使人视夫子能有异於众人之容乎?孟子曰:“何以异於人哉!尧舜与人同耳。”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当何以异於人哉?且尧舜之貌与凡人同耳。其所以异,乃以仁义之道,在於内也。
[疏]“储子”至“同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头员足方,善恶如一。储子之言,齐王之不达也。储子谓孟子曰:齐王使人视夫子能有以异别於众人乎?以其齐王必谓孟子之贤,貌状须有异於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别异於众人哉?虽尧舜之盛帝亦与人同其貌状耳。但其所以有异於众人者,特以仁义之道与人异耳。孟子言此,则知齐王是为不达者也。盖古之人善观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内。今齐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过也。
○注“储子,齐人也”。
○正义曰:盖亦因经而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齐,今此乃曰王使人来者,是知为齐人。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良人,夫也。尽富贵者,夫诈言其姓名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妻疑其诈,故欲视其所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觉也。墦间,郭外冢间也。乞其祭者所余酒肉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妻妾於中庭悲伤其良人,相对涕泣而谤毁之。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施施犹扁扁喜悦之貌。以为妻妾不知,如故骄之也。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由,用也。用君子之道观之,今求富贵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而求之,以骄人於白日。此良人为妻妾所羞而泣伤也。几希者,言今苟求富贵,妻妾虽不羞泣者,与此良人妻妾何异也。
[疏]“齐人”至“几希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苟得,谓不见知,君子观之,与正道乖。妻妾犹羞,况于国人。著以为戒,耻之甚焉。“齐人有一妻一妾”至“几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讥时人苟贪富贵而骄人者也,言齐国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处於室,其良人出外,则必餍饱酒肉而后归,其妻问所与饮食酒肉者,良人则尽以为富贵者与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门则必餍饱酒肉而后归,问其所与者,良人皆以为富贵者与之也,而未尝见有富贵显达者来家中,我将视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视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从良人之所往,遍尽一国之中,无有与良人立谈话者,终往齐国东郭之处,有冢间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余祭之酒肉,不饱餍,又顾视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为餍足之道。其妻乃先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为餍足。遂与其妾共讪良人,而相对涕泣於中庭之间,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讪其已,又施施然喜悦从外来,归复骄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齐人观之,则今之人所以谄求富贵利达者,其妻与妾而不羞耻不相对涕泣於中庭者几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齐人耳。盖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时之弊,不得不如已矣。